Top
剑河县-概况
取消
剑河县
简介
剑河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、黔东南州中部,东邻天柱、锦屏县,南连黎平、榕江县,西接雷山、台江县,北靠施秉、镇远、三穗县。距省城贵阳294公里,距州府凯里98公里。总面积2176平方公里,辖1街道11镇1乡。县人民政府原驻柳川镇,2005年迁移至革东镇。现驻仰阿莎街道。
地理位置
剑河县位于贵州省东部,黔东南州中部,与台江、三穗、施秉、天柱、锦屏、黎平、榕江、雷山、镇远9县毗邻。
气候
境内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,四季分明,冬无严寒,夏无酷署,水热同季,雨量充沛,土壤肥沃,年平均气温16.7℃,年平均降雨量1220毫米,年平均日照时数1236.3小时,年无霜期300天左右。
历史文化

宋朝时期以前

殷周时期属鬼方之在南;秦朝属象郡镡城县;汉朝属武陵郡镡城县;三国时期属吴·荆州·武陵郡;西晋属荆州武陵郡镡城县;东晋属牂牁郡;南齐属郢州武陵郡潕阳县;隋朝属牂州牂牁郡;唐朝属黔中道应州施隆县;五代属施州都匀州;


宋元明清时期

宋代属绍庆府·黔州所领羁縻州地;

元代时,南明一带属镇远府隶思州宣慰司,其余地区属新添葛蛮安抚司;

明朝时,南明磻溪一带属黎平府赤溪湳洞司,其余地区为“化外生苗地”;清朝属镇远府;
清雍正七年(1729年)始设治,置清江协,同时设厅;雍正十年改协为镇,统辖丹江、台拱、铜仁、镇远、黄施、天柱、石阡、平越诸协、营、汛。
乾隆元年(1736)分天柱县丞驻柳霁(现南加镇柳基村),仍属清江厅;乾隆五年改柳霁县丞为柳霁分县;
嘉庆十一年(1806)改称清江理苗府,仍属清江厅;
同治十二年(1873)改称军民府,仍属清江厅;
宣统元年(1909)改称理民府,仍属清江厅;


中华民国时期

民国三年(1914)袁世凯命定全国县名时,因清江与江苏省清江县同名,议改清水又与甘肃省清水县重复,于是取乾隆《清江志》中“清江古名剑河”之说,改清江厅为剑河县沿用至今,时属黔东道(镇远道);
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
1950年3月解放,建立人民政权,属镇远专区;
1956年7月镇远专区撤销后,隶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至今;
1959年1月台江县及施秉县的金钟、六合并入剑河,仍称剑河县;
1962年台江县析出分治,金钟、六合拨回施秉县;
2003年原台江县革东镇划归剑河管辖,剑河县行政区域至此不变。
元为楠木洞,属思州军民安抚司。明永乐五年(1372年)置亦溪南洞蛮夷长官司,属思州宣慰司;六年(1373年)设亦溪两江巡检司;十二年(1379年), 属新化府;宣德九年(1434年)改隶黎平府。清康熙二十二年废亦溪南洞长, 官司;雍正七年置清江厅,以镇远府同知分驻;十年(1732年)置清江镇;十二年(1734年)移清江同知驻台拱,改由镇远府通判分驻,并以原天柱县柳霁县丞改属镇远府。[1] 
民国二年(1913年)改清江厅为剑河县,属黔东道;三年(1914年)以柳霁县丞地置柳霁分县,属剑河县;十二年(1923年)直属于省;二十四年(1935年)属第十行政督察区;二十五年(1936年)属第七行政督察区,同年撤销柳霁分县,并入剑河县;二十六年(1937年)以后属第一行政督察区。
1950年属镇远专区,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,1958年将台江县并入,1962年将台江县分出。
2000年,剑河县辖4个镇、7个乡。
2002年,剑河县位于总面积2035.1平方千米,辖4个镇、7个乡,6个居委会,270个村委会。年末人口总数21.51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1.60万人,少数民族人口19.36万人。
2003年2月20日,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变更台江县革东镇隶属关系,将其划归剑河县管辖。台江、剑河两县行政区域界线作相应变更。
2003年,剑河县辖5个镇、7个乡,307个村委会、1个居委会(原出处如此,有待核对)。
2005年,剑河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柳川镇迁移至革东镇。[2] 
最佳旅游时间
1-12月
风俗习惯
芦笙舞:
剑河芦笙舞种类繁多,主要有巫交芦笙舞、温泉芦笙舞、翁王芦笙舞等,尤以巫交芦笙舞最为渊源独特。按流传地区可分为九类:南岑塘芦笙舞,流行于南岑塘、上岩寨及上、下巫门等地;翁王芦笙舞,流行于翁王、展模、白道、巫脸等地;南脚芦笙舞,流行于南脚、南高、稿旁、高标等地;乃寿芦笙舞,流行于柳川、乃寿、公鹅、南哀等地;久仰芦笙舞,流行于久仰、摆伟、南江、久吉、马安良等地;翁坐芦笙舞,流行于高雍(及新民、新合)、岑松等地;白斗芦笙舞,流行于高丘、白斗、绕号、久依等地;芳武芦笙舞,流行于芳武、岑松、新寨、培荣、汪台等地。芦笙舞的伴奏乐器为芦笙,一般来说四只芦笙为一组,每组有1只低音芦笙,2只中音芦笙和1只小芦笙。跳芦笙舞时,四只芦笙同时吹奏,发出的声音浑浑然一,厚实有力。芦笙曲调以“5”、“1”、“2”音为主。


苗族招龙:

招龙是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比较隆重的一种民俗活动,当地百姓笃信:龙是一种能兴风降雨、消灾灭难的神灵。招龙节以村寨为单位,每隔十三年举行一次,活动为期三天,时间为农历正月或二、三月的辰(龙)日开始举办。遇灾年,由当地寨老商议可提前举行。祭品有水牛、白羊、白鹅、酒及香、纸、鞭炮等。活动对拉牛人、宰牛人、祭师的挑选十分严格,祭祀活动隆重庄严。招龙前,临村亲友身着盛装咸来庆贺,并与村民吃“引龙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