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(简称彭水县)位于重庆市东南部,处武陵山区,居乌江下游。彭水县北连石柱县,东北接湖北省利川市,东连黔江区,东南接酉阳县,南邻贵州省沿河县、务川县,西南连贵州省道真县,西连武隆县,西北与丰都县接壤。截止到2013年,彭水县幅员面积3903平方公里,辖3街道18镇18乡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,彭水县常住人口为545094人(户籍人口69万人)。有汉族、苗族、土家族、蒙古族、侗族等12个民族,是重庆市唯一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。
彭水县为中国特色旅游休闲度假胜地,获得过“中国最佳文化休闲旅游县”、“中华蜜蜂之乡”、“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等荣誉称号。
地理位置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(简称彭水县)位于重庆市东南部
气候
彭水县属中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区。气候温和,雨量充沛,光照偏少。多年平均气温17.50℃,常年平均降雨量1104.20毫米,年均蒸发量950.40
毫米,无霜期312天。早春季节,冷空气活动频繁,常有局部大风、冰雹;初夏常有连阴雨;盛夏多伏旱,常有酷暑;秋季多绵雨;冬季少雪无严寒。彭水县气候立体差异大:海拔每升高100米,平均气温便递减0.46-0.55℃。年无霜期由沿江河谷的312天,递减到中山区的235天。年日照时数,低中山区受山脊和云雾阻挡,要比平坝约少四分之一。
历史文化
彭水县境,商至春秋属巴国;战国属楚黔中郡,秦仍属黔中郡。
西汉建元初(前140年),置涪陵县,属巴郡。始建国元年(9年),改涪陵县为巴亭。建武元年(25年)复置涪陵县。东汉建安六年(201年),置巴东属国,析涪陵县地置涪陵、永宁、丹兴、汉葭4县。
蜀汉承汉制。章武元年(211年),改巴东属国为涪陵郡,改永宁为万宁,析涪陵县地置汉复县,彭水地属涪陵郡。延熙十三年(250年),析涪陵县地置汉平县。
晋承蜀制。太康元年(280年),省丹兴县入涪陵县。咸和三年(328年)始,彭水等地少数民族起义,史称“地殁蛮僚”,涪陵郡迁至汉平县。南齐时,复置涪陵、汉葭两县,属涪陵郡。北周保定四年废涪陵等县,置奉州,属益州。建德三年(574年),废奉州置黔州。
隋开皇十三年(593年),置彭水县,属黔安郡。大业十年(614年),分彭水地置信安县。唐武德二年(619年),改为信宁县。
五代属黔州、武泰军节度管辖。
宋嘉祜八年(1063年),省都濡、信宁、洋水、洪杜4县入彭水,隶黔州。绍定元年(1228年),属绍庆府。咸淳八年(1272年),治所移至乌江西岸壶头山麓。
元二十八年(1291年),绍庆府升为总管府。至顺元年(1330年),改称绍庆路。
大夏,仍属绍庆路。
明洪武四年(1371年),废绍庆府,彭水县改属重庆府;洪武五年(1372年),废黔江县入彭水;洪武十年(1377年),废武隆县入彭水,改隶涪州;洪武十三年(1380年),复置武隆县;洪武十四年(1381年)复置黔江县。嘉靖三十三年(1554年),治所从壶头山麓迁入汉葭。
清顺治二年(1645年),复隶重庆府。雍正十二年(1734年),改隶黔彭军民厅。乾隆元年(1736年),改属酉阳直隶州。
民国2年(1913年),属东川道。民国16年(1927年),改隶四川省长公署。民国24年(1935年),改隶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50年1月,属川东行署涪陵专区。1952年9月,属四川省涪陵专区。1968年6月,属四川省涪陵地区。1983年11月14日,经国务院批准改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,1984年11月10日挂牌成立。1987年起,改属黔江地区。1997年6月改属重庆直辖市。
公交路线
主城——四公里/龙头寺长途汽车站——彭水县
自驾路线
重庆 → 内环高速 → 渝宜高速 → 长涪高速 → 319国道 → 319国道/乌江路 → 长峡路 → 319国道/建设西路 → 319国道/进士东路
→ 203省道 → 学坝隧道 → 石嘴街 → 北门街 → 彭水